国家公园应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当前,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既是生态保护重点地区,同时又是欠发达地区,还往往是少数民族集中聚居区,生态保护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更好地推动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需要从生态资源挖掘生态产品,构建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机制,打通生态保护、生态产业转型和生态富民三大通道,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民生问题改善的共赢局面。
立足于生态产品,探索生态经济合理的市场运营模式。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产品不仅具有原生态、纯天然的特质,而且其生态资源和产品具有显著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基于此,其生态产品在价值实现的过程中,要在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推动当地居民、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要在保护稀缺性资源的前提下,注重传统生态生产方式与稀缺产品定价相结合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要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下,坚持以产定销的原则,努力实现资源保护和绿色经济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
在保护的前提下,推进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协调发展。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首要功能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要在这个大前提下对生态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需要注意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的有机协调。一方面,致力于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转化。可以通过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安排、流转和有偿使用,实施自然资源保值增值的激励政策,开展特许经营等,鼓励支持当地居民、社区、社会组织、企业投身从事生态保护事业,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收益和补偿,从而把生态优势、生态财富有效地转变为经济优势和社会财富。另一方面,遵循绿色发展、资源循环和低碳环保的原则,在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所在区域中,推动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等,积极构建与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目标定位相适应的生态友好型产业体系。
坚持统筹规划,实施分区分类的差异化管理。由于地域差异,不同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具有各自不同的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目标定位和环境保护标准,对此,要在充分考察、识别地域条件差异的基础上,列出适合不同国家公园等自然地类型的生态友好型产业清单,对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园区内外产业进行统一规划、总体布局。在国家公园内部,不仅要加强对功能分区实行差异化保护、修复和治理措施,而且要根据功能分区的保护策略,精准定位符合其发展条件的生态产业。比如,在核心保育区,只允许适度的科研和环境教育;在传统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可以布局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业等对生态影响和干扰较小的产业;对于特色文化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商贸服务、农家乐、牧家乐等产业,更多布局在保护区外的扩散区和服务区。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产业富民。落实好生态管护岗位、生态补偿等政策措施,完善和保障群众稳定收益的长效机制。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要更多地与群众转岗就业、提高素质相结合;特许经营的产业要更多地向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众倾斜,使该区域的居民群体能够享受到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发展带来的积极成果,从而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
总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过程中,生态保护是前提和基础,生态产业转型必须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原则;生态产业转型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基本途径,产业转型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准绳、以当地的区域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以自然生态环境的最优保护为目标,因地置产,因时置产;生态富民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最终目的,生态富民能够有效地提升当地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群众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生态保护事业,珍惜身边的生态资源,推动当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